仑头村位于广东省享有“南肺”之称的广州市生态果园保护区内,是海珠区官洲街内的一条
自然村。村内林木葱郁,水体资源丰富,保留了
岭南佳果、小桥流水等独特的
自然资源。近年,该村立足于加强生态农业、走绿色现代化建设之路,按照经济与环保“双赢”的原则,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在生态功能区区划、“塘基农业、立体生态果林种植”生态模式建设、“三高”农业培育、生态旅游景观设计、环境污染控制与环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实践,走出一条有区域特色的发展之路。
至2001年为止,该村种植荔枝、龙眼、杨桃等岭南水果面积达263.57公顷,绿化覆盖率达80%,使用液化气率达3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100%,自建垃圾压缩站1个,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人畜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82%。2000年,经省、市生态专家严格评审,被评为首批省级生态示范村之一。该村有200多年果树种植历史,果树种植面积达3000多亩,近年先后投入近3000万元进行环境建设,用以改善交通条件、美化村容村貌、建设观光堤坝、疏浚河道、改造排水系统、绿化山岳、修建垃圾压缩站;投入20万元建立了新屋村公园、仑头中心公园507。
仑头人总是在抓住机遇,不断创新。2002年3月,海珠区政府胜利完成了撤镇建街的历史任务,整个辖区纳入街道行政管理。仑头村敢为天下先,利用原来深厚的自然生态基础,争创广州市中第一个“绿色社区”,也为如何做好撤镇建街后农村向城市演变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