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分
九品十八级,
从七品是第十四级。古代官职分为
九品,由
正一品到
从九品,共计十八级。其中,
正三品分正三品堂上和正三品堂下。正一品至正三品堂上,称为堂上官。
正三品堂下到
正七品,称为
堂下官或参
上官。正七品以下为参下官。
职官:
殿中侍御史、左右补阙、
太常博士、太学助教、
门下省录事、尚书都事、
中书省主书、左右监门直长、
都水监丞、中下县令、京县丞、中府别将/长史、中镇副、勋卫太子亲卫
职官:太史局丞、
御史台/少府/将作/
国子监主簿、掖庭/宫闱局令、下县令、太庙诸陵署丞、司农寺诸园苑副监、宫苑总监丞、
公主家令、亲王府旅帅、下府别将/长史、下镇副、诸屯监、诸折冲府校尉、太医署令
职官: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徽猷/敷文阁、太常/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
崇政殿说书、内符宝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医官、
閤门宣赞舍人、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
职官:行省/宣慰司/大都督府/大宗正府/大司农司都事/检校、枢密院承发兼照磨、各卫/各亲军都指挥使司经历、左右卫率府经历、都万户府经历、翰林国史院应奉翰林文字、光禄寺主事、江浙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经历、百户所百户、典军司典军、大都留守司都事、大都河道提举司副提举、万户府经历、下百户所百户、儒学提举司副提举、蒙古提举学校官同提举、各都转运盐使司经历、盐场司令、各市舶提举司副提举、中州判官、下县达鲁花赤/县尹、都总制庸田使司都事、军民屯田总管府判官
翰林院检讨、左右给事中、
中书舍人、行人司副、
光禄寺典簿、光禄寺署丞、
詹事府主薄、京府经历、
灵台郎祠祭署奉祀、州判官、盐课司副提举、布政司都事、副理、问盐运司经历、卫经历、宣慰经历、招讨司经历、蛮夷副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