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毛泽东关于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问题的重要单篇著作之一。写于1963年5月。原文为毛泽东修改《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时增写的一段文字。后来单独作为一篇文章发表。曾编入
中国青年出版社1964年6月版《
毛泽东著作选读》乙种本。后又收入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的、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版的《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中。毛泽东在文章中批驳了认识论根源上的唯心主义观点,阐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和学习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重要意义。文章的主要观点有:①批驳了认识论来源上的唯心主义观点,认为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
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产生。②文章对人们的认识过程做了简明的概括。认为客观外界的现象通过感觉器官反映到头脑中来,形成感性认识,由此再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阶段,即客观物质到主观精神的阶段,存在到思想的阶段。文章认为认识的第二阶段就是将第一阶段的认识放到实践中去检验,即由精神到物质、思想到存在的阶段。③文章强调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此前提下,概括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认为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完成。④文章论述了学习和掌握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重要意义就在于改造世界。认为正确的理论被群众掌握以后,就会变成改造社会和世界的物质力量。⑤文章要求对我们的同志进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