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特种存款
人民币存款
人民币特种存款是以可以自由兑换的各种外汇(含外钞)按外汇汇率兑换成人民币存入外汇银行的人民币存款。这种存款的特点是: (1)存款的对象是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领事馆、商务代表处、驻华的国际组织、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团体、设在中国境内的“三资企业”、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以及持有现汇留成的国内居民。(2) 存款的来源必须是国外或港澳地区汇入的外汇或携入的外钞,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入帐。(3) 存户可持银行签发的六个月有效期内的“兑换水单”,将存款本息按支取日的外汇卖出价自由兑还外汇支用,毋需经过“批汇”。(4) 转存一般人民币存款户或支取人民币现钞时,可享受侨汇优待,但一经转存一般人民币存款户或支取人民币现钞后,即不得再存入人民币特种存款户,以防套汇。(5)存款为记名式活期存款,分“支票户”与“存折户”两种。支票户,因存款银行服务成本高,不计付利息。存折户,按规定利率计息,直接入帐,相应增加存款余额并复利生息。
人民币特种存款是一种为适应居民和非居民在中国境内支付需要而开办的特殊储蓄业务。这种存储户的存款是由外汇转存为人民币,且可以根据存储户需要按现行牌价将存款本息换成外汇汇到境外。存储户的存款必须是可以自由兑换的外币,存储户要求开立此种账户必须经存款银行对存款对象及外汇来源审核无误后才能为其开立账户。人民币特种存款分为支票户和存折户两种。支票户可以使用支票存款但不计利息存折户凭存折支取存款时,必须填写取款凭条支取,并按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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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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