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制法
法学术语
人民代表制法是1948年英国议会制定的改革选举制度的法律。该法主要规定选举人投票资格:(1) 取得投票资格之日应该是某一个选区的居民;(2) 必须是不列颠或爱尔兰共和国的公民;(3)必须年满18周岁或18周岁以上。1969年的《人民代表制法》,把上述条件扩大适用到地方政府的选举中。I948年制定本法之前,英国曾在1867年、1884年、1918年和1928分别制定过《人民代表制法》。
该法主要规定选举人投票资格:(1)取得投票资格之日应该是某一个选区的居民;(2)必须是不列颠或爱尔兰共和国的公民;(3)必须年满18周岁或18周岁以上。1969年的《人民代表制法》,把上述条件扩大适用到地方政府的选举中。I948年制定本法之前,英国曾在1867年、1884年、1918年和1928分别制定过《人民代表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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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1-05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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