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公民人身权利的组成部分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又称“人格权”,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生命权、肖像权、身体权等,不受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应受到他人和社会的尊重。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最起码的权利,法律确认和保护包括各种犯罪分子在内的公民的人格尊严,禁止刑讯逼供,侮辱人格。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01 21:36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