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istic Value Theory)在价值的初始形成问题上,存在着两大理论阵营:人本价值论与进化价值论。人本价值论是价值研究的方法论的一种。人本价值论认为,价值必须具有人类的性质,随人类主体意识的形成而形成,是纯主观性质的东西,是由人性中最深处的需要、意识或理性来决定的,并按照人的理性尺度来度量的,它是人本主义在价值论领域的延伸,是唯心主义的一种表现。
人类的价值现象是在精神现象出现以后才随之出现的东西,人类主体的出现才是价值存在和发展的原始起点,价值“必然具有人类的性质”,不能用自然科学的进化观念进行解释,否则便会导致“自然上帝”出现。这种观点认为主体是以精神的出现为标志而区别于客体的,由精神现象所决定的价值现象与自然界的
物质运动规律完全不相干,因而与生物的进化过程无关。有些学者认为价值是由人的需要来决定的,而人的需要又是由人的理性意识来决定的。由于人本价值论绝对地割裂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的必然联系,把人类的价值现象看作是一种脱离物质运动的某种神秘东西,是一种由绝对精神和绝对理性来确定的另一种精神现象,其本质与绝对精神或绝对理性的唯心主义是一致的。由于人类意识也是逐步进化而来,那么与人类相伴的价值现象也应该是逐步进化而来,不可能在某一发展阶段突然出现,因此拒绝从
自组织理论——进化论角度来研究价值,不符合
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人本价值论是唯心主义在社会科学的价值理论领域的具体表现,广泛存在于各种
人文社会科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