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色彩是一种哲学理论和一种世界观。人文色彩以人,尤其是个人的兴趣、价值观和尊严作为出发点。对人文色彩来说,人与人之间的容忍、无暴力和思想自由是人与人之间相处最重要的原则。
人文色彩并没有统一的
定义,因为许多不同的人称自己或被称为人文色彩者,而他们的世界观以及他们对人的观念可能很不相同。有些人文色彩观念互相之间非常矛盾。在自由民主的、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和新教或天主教的思想学派中都有人文色彩的派别。甚至古罗马的时候就已经有今天可以被称为人文色彩的思想流式。那时的人文色彩当然与文艺复兴或
启蒙运动的人文色彩非常不一样。
约翰·沃尔夫冈·歌德和弗里德里希·席勒的人文色彩往往被称为历史主义,而
威廉·冯·洪堡的人文色彩则与启蒙运动的人文色彩完全不同。
文艺复兴时期哲学被看作是思想的根本,而在洪堡的时期科学被看作思想的根本。
在欧洲历史和哲学史中,人文色彩主要被用来描述14到16世纪间较中世纪比较先进的思想。一般来说今天历史学家将这段时间里文化和社会上的变化称为文艺复兴,而将教育上的变化运动称为人文色彩。
人文色彩这个词实际上很晚才出现,它来自与拉丁文中的humanitas,古罗马作家西塞罗就已经使用过这个词了。德国启蒙运动时代的哲学家将人类统称为Humanität,当时的人文色彩者称他们自己为humanista。
现代的人文色彩开始于启蒙运动,在启蒙运动中人文色彩被看做是不依靠宗教来回答道德问题的答案。在启蒙运动的人文色彩中,超自然的解释一般被忽略,人们将这种人文色彩也称为“世俗人文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