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准备金指保险公司准备金中属于
人寿保险单持有人的净产权。包括为赔偿该核算期和今后各期承保的风险的预付款,以及为人寿保险单中的保单持有人储蓄的其他部分而留出的准备金。人寿保险基金是为保险单持有者指定用途的准备金,除保险准备金外还有应急保险金。居民户在人寿保险准备金上的净产权在一会计时期的变动,反映该期在人寿保险或类似保险上的一切交 易。
对产权的总增加包括: 关于保险的保险费净额合计 (保险费减保险的服务费)和保单持有人在其产权上所获得的利息。在产权上的减除项目,即有关受保人死亡的支付、退保和终止保单而退给的现金,以及有关到期的人寿定期保险和类似保单的支付所组 成。一会计时期人寿保险上所支付的保险费净额大于该期支付的债务的超过额,即等于保单持有人在
人寿保险公司准备金上产权的净变动。产权包括有效期内
人寿保险单上积累的储蓄,有关到期的人寿定期保险及类似保单上价值的积累,保单持有人获得的未分配利息,以及该会计时期预防投保的风险的准备金所组成。人寿保险是一种人身保险,一般为定期保险。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的人身伤亡、疾病、养老所需,付给保险金。对于保险公司所发生的服务费用,应在不同集团或个人的保单持有者之间,按所付保险费的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