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人事行政管理,是指政府
人事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所进行的综合性管理活动,它包括对各类行政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机构编制工作进行管理。
概念
狭义的人事行政管理,是指各级政府的人事部门通过一系列的法规、制度和措施对政府公务员所实施的管理活动,它包括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等进行管理。这里所讲的人事行政管理事务是指狭义上的人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总和。
根本任务
人事行政管理的根本任务是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式来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人事活动,促进和保障人和事的最佳联结,使人适其事、事得其人、人尽其才、事竟其功,为
组织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和有效的人力保障。
主要内容
1、计划和组织
计划和组织的中心内容和主要任务是对行政系统的人才需求和可供选拔的
人才资源之间的关系实行宏观调控。
行政人员的更新、补充和增长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如果盲目地、缺乏科学依据地增长或裁减,都会对行政管理和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对行政系统的人才需求和可供选拔的人才资源应作系统调查和科学预测,并采取有效措施,使两者获得有计划地协调发展。补充、更新行政人员,适当调整工作人员和行政职位之间的不合理结构比例是人事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人事行政管理除宏观调控外,还有微观调节作用。越是基层的人事行政管理,其计划和组织就越是着重于本单位的人才需求和人才选择之间的微观调节。
2、使用和开发
人的潜能是无比丰富的资源,一经有效开发,将释放出巨大的能量,这比增加人手效果更好。人事行政管理最经常的职责和最大量的活动是对
行政人员进行合理的使用和积极开发。对人才合理使用,需要社会各方的配合,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在人才开发问题上,一方面,要善于发现和大胆使用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另一方面,大力进行智力开发,通过培训教育,使在职人员达到更高的水平,智力结构更加完善。
3、激励和监督
人性具有两面性,为确保国家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必须对各级行政人员的正确行为和积极贡献,应予以及时的肯定和褒奖,以激发他们更好地为国家和社会服务;而对他们与国家和社会要求不相一致的意愿和行为,则要进行监督和惩罚,使有违法越轨行为的人幡然改过或得到应有惩罚。总之,激励和监督应有针对性地灵活运用,以保证
行政人员能遵纪守法,克己奉公,从而更好地实现
行政目标。
4、制度建设与具体落实
人事行政管理上述内容必须通过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政府行政人员依法进行管理的制度被称为国家公务员制度。
主要职责
(1) 在部长领导下负责公司人事工作,起草有关人事工作管理的初步意见
(2) 负责按用人标准配备齐全各类人才,人尽其才,合理调配员工到最适当的岗位上,做好人才挖掘、引进工作。
(3) 负责保存员工的人事档案,做好各类人力资源状况的统计、分析、预测、调整、查询和人才库建立等工作。
(4) 具体负责办理招聘、劳动合同签订或续签,以及职务任免、调配、解聘、离退休的申请报批手续。
(5) 具体负责员工户藉调动、职称评定、住房分配预案测算等管理工作及办理其申请报批手续
(6) 负责落实劳动安全保护,参与公司劳动安全、工伤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和补偿
(7) 负责年终先进单位、个人的评选评比,授予荣誉称号的具体工作
(8) 完成人事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原则
1、量才录用,任人唯贤。
也就是说任职者必须具备完成
职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所需的条件,即治事能力和条件。它表明只有以任职人选的治事能力和条件作为任人的依据,才符合职位的本性,才是科学的用人原则。
2、适才适用,人事两宜。
这表明职位是各种因素和多方面的关系的综合,因此
人事管理的任职考察也应该是以治事能力为主的多因素的考察。只有对人、职、事做多方面的综合考察,才能达到人适其职、职得其人、适才适用、人事两宜的人事管理目标。
3、有奖有惩,奖惩分明。
奖和惩是实现
激励机制的两个基本手段,是诱导性和强制性两种人事功能的实际运用。以考核为基础,以功过为根据,有奖有惩、奖惩分明,才能有效地解决了激发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