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仿”的家具俗称“京式”家具。京式家具到清代中叶时已完全形成了与
明式家具不同的装饰风格,成了“清式”家具,故京式家具常常都是
清式家具。参见“清式家具”。
京式家具选用的优质木材生产缓慢,非常名贵。文献记载,清代宫廷的家具用材,多数都要从广州转运到京城,仅运送的费用就极为高昂。在清代,家具的制作,甚至连皇帝都要过问,要求官员节约木料,久而久之,竟然发展成了清代京式家具的一个特征,那就是整体用料的尺寸要比其他地区的家具稍小一些,主要是比
广式家具用料小,比苏式家具还是要大一些。
由于宫廷作坊的财力和物力都比较雄厚,制作
红木家具可以不惜工本和用料,京式家具在材料选择、造型结构、使用功能、装饰技法等方面都做到了有机的结合。京式家具造型以广式家具为主,严谨安定,典雅秀丽。线条以
苏式家具为主,曲直相映,挺拔多姿。装饰上力求华丽、崇尚精雕细刻、光彩夺目的艺术风格,镶嵌金银、玉石、象牙、珐琅等珍贵材料,气派豪华非其他地区家具可比。京式家具因此具有沉重瑰丽的特点。有些京式家具由于过分追求奢华和装饰,淡化了实用性,甚至纯粹成为一种摆设。
京式家具一般以清宫
造办处所制家具为主。造办处中设有单独的
木作,从全国各地招募优秀工匠到皇宫服役。由于广州工匠技艺高超,又在木作中单设一广木作,全部由广州工匠充任,所制作家具带有浓厚的广式风格。它与纯粹
广式家具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用料方面,京作家具较广作家具用料小。在造办处普通木作中,多由江南地区招募优秀工匠,其做工趋向苏式。不同的是,他们在清宫造办处制作的家具较之江南地区用料要大,而且没有掺假的现象。从纹饰上看,京作家具较其他地区又独具风格。它从皇家收藏的古代玉器,铜器上吸取素材,巧妙的装饰在家具上。清代在明代的基础上又发展的更加广泛了。明代多限于装饰
翘头案的牙板和两腿间的镶板,清代则在桌案、椅凳、箱柜上普遍使用。明代多雕刻虫离虎龙(北京匠师多称其为
拐子龙或草龙);而清代则是夔(KUI)龙纹最为常见,其他还有
夔凤纹、拐子纹、螭(chi)纹、虬(qiu)纹、蟠纹、
饕餮纹、兽面纹、
雷纹、
蝉纹、勾
卷云纹等。根据家具造型的不同特点,而施以各种不同形态的纹饰,显示出古式古香、典雅的艺术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