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八旗
清朝制度
八旗制度。清统一全国后,八旗官兵分别驻防京城及各地。
其驻守京城者曰“京师八旗”,或称“驻京八旗”。其制, 以皇城为中心,各按方位驻扎:镶黄旗居安定门内,正黄旗居德胜门内,并在北方;正白旗居东直门内,镶白旗居朝阳门内,并在东方;正红旗居西直门内,镶红旗居阜成门内,并在西方;正蓝旗居崇文门内,镶蓝旗居宣武门内,并在南方。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为左翼, 自北而东, 自东而南, 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为右翼,自北而西,自西而南,各按其界址环卫皇城。至行围、检阅及朝会、祭祀之班列,亦以左右翼为辨。京师八旗设骁骑、前锋、护军、步军、善扑、火器、健锐、神机等营, 并选上三旗满洲、蒙古之能者为侍卫亲军,以禁卫京师。
参考资料
京师八旗.中华文史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1-09-2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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