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戏台
第三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京台戏台,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石鼻镇
京台村
,始建于清乾隆十年(1745)秋,占地86平方米,坐南朝北。
历史沿革
清乾隆十年(1745年)秋,戏台始建。
民国六年(1917年),修葺一新。
1968年,重修。
建筑特点
京台戏台占地面积86平方米,坐南朝北,为四阿顶,砖木结构,平面布局凸字型,内梁架为穿斗式,中设有藻井,采用如意计拱造型,台高7.8米,宽10米,深8.5米,整个造型具有典型的清代江南农村风味,是迄今保留完好的京台庙宇建筑群内的建筑物之一。
保护措施
1987年12月28日,京台戏台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京台戏台坐落在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石鼻镇
京台村
。
参考资料
京台古戏台
.安义县人民政府.
南昌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简介
.南昌市人民政府.
安义京台古戏台古建制作工艺
.南昌市文化馆.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7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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