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范围言,1913年因为改制,取代中国
南京市再度成为中华民国首都地区的京兆地方,管辖县数量虽于几次改制过程,略有差异。但总括而言,远比清朝
顺天府24州县小,不过比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稍大。其中
大兴、
宛平、良乡、
房山、
怀柔、
顺义、
密云、
平谷、
通县、
昌平等十县在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市境。
京兆地方设立后,中华民国
袁世凯大总统于翌年颁布《中华民国京兆尹官制》,设
京兆尹官职及京兆尹公署等行政官职及机关。该官署直隶中华民国政府统管,军事税收等皆隶
中华民国大总统、中华帝国袁世凯皇帝或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总统或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国务院总理等等;不同时期的中华民国中央政府体制。不过京兆地方辖下的各县知事仍需将诸如灾情、赈款、补助、工赈、修筑河堤工程等文书报告提交京兆地方转呈处理。
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党
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且统一中国后,于接管京兆地方同时,重新将其区划改制,京兆地方改名为
北平特别市,成为中华民国河北省直辖市,河北省省会,越几年北平市再改为中华民国院辖市。
民国首任京兆尹
王治馨原本是袁世凯家账房先生,民国初年任京师警察总监。1914年,被肃政史
夏寿康弹劾挪用公款。三天之后袁世凯下令,将其绑赴北京德胜门外刑场枪决。如此仓促灭口,有种种猜疑,视为民国初奇案之一。另有记载是1914年6月,王因500元贪赃被逮,发交中华民国
步军统领看管。10月21日由中华民国
大理院宣判死刑,并于22日执行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