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人类的消费活动可以分为生存型消费、享受型消费和发展型消费。享受型消费就是人们为了满足享受需要而产生的消费。比如.人们消费高级食品、
娱乐用品、某些
精神文化用品及服务,就是因为这些消费资料能满足人们舒适、快乐的需要。享受型消费是较高层次的消费形式,人在满足了生存需要之后.会要求满足享受和发展的需要。
享受型消费包括
广义和
狭义两种定义。广义的享受型消费渗透于人类的一切消费领域之中.很难把它与生存或者发展型消费严格区分开来。而且,既可以说它是物质性的享受型消费,又可以说它是精神性的享受型消费。从本质上说,享受型消费可以使人们得到一种心理满足。享受型消费诉诸于本我(心理学名词)。布莱恩把它定义为“消费者行为中于一个人使用某产品的经历中那些多种感官、幻想和情绪的成分有关的方面”。广义的定义是与实体产品的消费相联系的。消费者在消费某产品的同时获得了某种心理满足.比如对知名商标的认知认同等。我们知道.促使人们购买商品的因素是动力、需求和动机.以及购买行为的享乐方面。许多购买者是部分地由享乐的目的而驱动的。有的时候.娱乐性方面几乎是作为包装设计的副产品而偶然出现的。但是有时候产品的娱乐性是在设计阶段刻意加上的
狭义的享受型消费是指
休闲、娱乐、旅游以及文化消费。实际上.休闲、娱乐等所使用的耐用消费品也被认为是享受型消费的范畴。但是,教育不属于享受型消费。而属于发展型消费。事实上,教育是人的再生产活动之一,它是对人的投资。教育比耐用品具有更为持久的性质, 对人的一生起作用.它可以增加劳动者的未来收入。须知.享受型消费与“享乐主义”消费格格不入。“享乐主义者”过分沉溺于享乐。为了享乐.他们不惜花费大量金钱,不惜以牺牲身体,健康为代价。“享乐主义者”是为了享乐而享乐,而享受型消费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心理感受,是为了使人们身心得到放松。前者是不健康的消费,而后者是健康的消费行为。虽然从客观上说,“享乐主义”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容忽视,但是它的负面影响却是深远长久的,也是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