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格证是指生产者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附于产品或者
产品包装上的
合格证书、合格标签或者合格印章。这是生产者对其
产品质量作出的
明示保证,也是法律规定生产者所承担的一项
产品标识义务。以
电子产品为例,产品合格证除包括产品的型号、名称、
规格、
生产单位及地址等内容外还应有下列内容。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生产企业为表示出厂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
技术要求,经其质检机构及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合格证、合格印章等合格标识。因此,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是哪个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批准发放的,而是生产企业自行制作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形式主要有3种:
合格证书、检验合格印章和检验工序编号印章。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生产企业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做出的
明示担保,保证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因此只能在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对未检验的产品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能使用。具有合格证的产品如不合格,生产企业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果生产者或销售者欺骗用户、消费者,故意将不合格的产品附上合格证明,就构成了以
不合格产品冒充
合格产品的违法事实.按规定应当追究生产者、销售者的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销售者还应承担
瑕疵担保责任;如果该产品发生
质量事故,造成了他人人身、
财产损害,违法者还要承担相应的
侵权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