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创新影响力评价体系》是2017年12月15日实施的一项行业标准。
起草人
惠小兵、谭华、卢成绪、高昂、韩柏、丁立新、葛培健、杨晓辉、盛必龙、马金华、乔良、朱旭峰、徐富艺、肖焰恒、宋捷、刘小强、林贻泉、张旭东、黄伟鹏、丁飞燕、张国栋、张素龙、 潘英、肖广岭、谭兴政。
起草单位
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标准联合咨询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安数码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清华大学、中国商业联合会、创新联盟认证中心股份公司。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业园区创新影响力评价应遵循的评价原则、指标体系、指标说明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不同类型产业园区的创新影响力评价,并为产业园区形成、保持和提升创新影响力提供参考。
主要内容
产业园区创新影响力评价体系由2级指标构成。评价体系包含4项一级指标,分别是:创新资源集聚指数、创新创业环境指数、创新活动绩效指数、创新驱动发展指数。这4项一级指标下各设5项二级指标,共计20项二级指标。从多个方面对产业园区创新影响力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