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受
新四军第四支队留守处负责人
郑位三指派,共产党员
冯学明、吴维和拿800元公款,在箭厂河南港街办起了合作社,其实即
地下党组织和地下交通站,冯学明担任
主要负责人。这个交通站实为
新四军军部、
中共中央中原局、武汉
八路军办事处和
新四军五师师部(师长
李先念)转送重要文件、
接待护送上级领导的地方,为此后鄂豫边区的
抗日战争作了大量的工作。1938年秋,
董必武从
安徽返
武汉途中,他路经箭厂河曾与冯学明、吴维和接头,并作出重要指示。并且董必武是由负责人冯学明、吴维和
护送去
湖北红安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