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
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
人身伤亡和
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
赔偿金额。
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无责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无责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限额100元。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