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他那修信经》是与《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迦克墩信经》并称基督信仰四大信经的著作,被新教、公教等正统教派视为重要的信仰告白。《亚他那修信经》大约在5世纪时在西方教会流传,版本形成于9世纪。由于信经的内容概括了亚他那修的神学思想,大多数人都认为是他的作品。但17世纪时,天主教学者Voss宣称此信经并非出于亚他那修之手,从此,信经作者成为教会史上的悬案。尽管信经作者已不可考,但对
基督徒认识真理,抵御异端仍具有重要意义。信经以诗体写成,是基督信仰在本体论上的最高峰,使教会更明白了神的属性。
简介
据传《亚他那修信经》为尼西亚教父亚他那修(Athanasius,或阿塔那修)所作,后由
卡帕多西亚三教父(
凯撒利亚的巴西尔、纳西盎的贵格利、尼撒的贵格利)整理而成。亚他那修是反对阿里乌主义(一译亚流),坚守三位一体神论的属灵伟人。他在亚历山太教会任执事时,陪同教会主教亚历山大出席325年召开的尼西亚会议。328年他继亚历山大出任主教。当时,否认三一神论的阿里乌主义盛行,造成教会信仰上的混乱。亚他那修坚持真理,与异端作斗争,尽管遭到迫害,(被放逐5次:335-37年放逐到高卢的特里尔、339-46年去罗马、335 -61年、在埃及沙漠、362-63年与365-66年埃及)仍对信仰忠贞不渝。在圣灵作用下,公元381年。
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支持三位一体教义,至此,三一神论在教会中被确立。
《亚他那修信经》大约在5世纪时在西方教会流传,版本形成于9世纪。由于信经的内容概括了亚他那修的神学思想,大多数人都认为是他的作品。但17世纪时,天主教学者Voss宣称此信经并非出于亚他那修之手,他认为亚他那修著作皆为希腊文,但此信经却流传于拉丁教会中,可见原作必是以拉丁文写成,更重要的是信经并无亚他那修强调的本体相同(Homoousia)一词,因此并非亚他那修之作。从此,《亚他那修信经》的作者成为教会史上的悬案。尽管信经作者已不可考,但对基督徒认识真理,抵御异端仍具有重要意义。
两部份
第一部份 以三位一体为主题,是依据奥古斯丁的神学写成。
《亚他那修信经》以诗体写成,共44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以三位一体为主题;第二部分则强调基督一位二性、道成肉身及救赎。在阐述三位一体时,突破了圣子隶属圣父,圣灵隶属圣子的本体隶属论,认为圣父、圣子、圣灵在本体或本质上绝对合一,同质同尊同荣。同时又强调每一位格独特的属性,圣父乃是三一之根基,圣子由圣父受生,圣灵由圣父、圣子发出。在基督论上。信经则重复了《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迦克墩信经》的信条。可以说《亚他那修信经》是基督信仰在本体论上的最高峰,使教会更明白了神的属性。
亚他那修信经
(The Athanasian Creed):
1.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
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 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 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 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 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 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 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 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 如此,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 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21. 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 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 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 且此三位无分先後,无别尊卑。
26. 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 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 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 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 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 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 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 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 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 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37. 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 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里复活。
39. 升天,作于全能神父之右。
41. 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 并供认所行之事。
44. 此乃大公教会之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