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山大议定书是由埃及,约旦,黎巴嫩,叙利亚,伊拉克在1944年10月07日,于亚历山大法鲁克一世大学校部签定的条约。
在这一议定书上签字的有阿拉伯全体会议筹备委员会的各阿拉伯国家代表团主席及其成员,他们是:
筹备委员会主席
埃及总理兼外交部长、代表团团长穆斯塔法·努哈斯阁下;
叙利亚代表团
叙利亚总理、代表团团长萨阿德拉·加百利阁下,叙利亚外长朱麦尔·马尔杜姆阁下,总统机要秘书长纳吉布·艾尔马奈基博士,大马士革代表萨伯利·阿赛里教授。
约旦代表团
东约旦总理兼外交部长、代表团团长陶菲克·艾布·霍达阁下;
外交部财政秘书苏莱曼·苏柯拉阁下
伊拉克代表团
伊拉克总理、代表团团长哈姆迪·巴扎赫·吉阁下;
外交部长拉希德·欧麦理阁下;
伊拉克前总理奈努利·赛义德阁下;
伊拉克驻埃及公使塔哈欣·苏凯利阁下;
黎巴嫩代表团
黎巴嫩总理、代表团团长利雅得·苏尔哈阁下;
外交部长萨利姆·泰加拉阁下;
共和国主席办公室主任穆萨·穆巴拉克阁下;
埃及代表团
埃及公共教育部部长艾哈迈德·纳吉布·黑拉里阁下;
司法部部长穆罕默德·萨伯利·艾布·伊尔姆阁下;
外交部副部长穆罕默德·萨拉·丁阁下;
为了巩固和加强阿拉伯国家间的联系,使其有利所有阿拉伯国家,适合它们的情况,保障它们的未来,实现它们的理想,响应阿拉伯各国的舆论,上述代表团团长和成员自伊历1363年10月8日(公历1944年9月25日)星期一至10月20日(公历10月7日)星期六,在亚历山大阿拉伯全体会议筹备委员会召开会议,签署了如下协议:
第一,阿拉伯国家联盟阿拉伯国家联盟由愿意加入其中的独立的阿拉伯国家组成。阿盟设有“阿盟理事会”,所有成员国平等地向理事会委派代表。理事会的任务是监查这些国家之间签订的协议的实施,定期召开会议以加强成员国之间的联系,协调各国政治路线以实现它们之间的合作,使它们的独立和主权免受各种可能形式的侵犯并全面地考虑阿拉伯国家的事务和利益。
只有接受理事会决议的国家才必须遵守其决议,但如果两个成员国产生分歧,要求理事会解决争端,在这种情况下,理事会的决议必须遵守和执行。
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武力解决阿盟两个成员国之间的争端,阿盟每个成员国都可以和其它成员国或非成员国签订不违反阿盟上述规定和精神的特殊协议。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实行有损于阿盟或其任何一个成员国政策的外交政策。
阿盟理事会在有可能爆发战争的阿盟成员国之间或成员国与别国之间进行协调,使它们达成和解。
第二:在经济、文化和社会诸方面的合作
1、参加委员会的阿拉伯国家在以下事务中亲密合作:
经济和金融事务,包括贸易往来、海关、货币和工农业交通事务,包括铁路、道路、航空、航海、电报、邮政文化事务国籍、护照、和签证事务,执行法律规定,引渡犯人等社会事务卫生事务2、筹备委员会下属分会由上述各方面的专家组成,参加筹委会的政府向筹委会委派代表,筹委会分会的任务是制定上述事务合作的原则方案、确定范围和手段。
3、成立协调和编写委员会,其任务是监督其他分委会的工作,逐一协调它们的工作,制定协议方案,并将其提交各国政府。
4、当所有分委会完成它们的工作后,筹委会便召开会议听取各分委会研究结果,为阿拉伯全体会议的召开作准备。
第三:加强未来的联系
筹委会在对上述步骤感到高兴的同时,希望阿拉伯国家将来能采用其它步骤来加强它们的联系,特别是战后世界形势可能产生联结各阿拉伯国家的更牢固的方式。
第四:关于黎巴嫩的特别决议
筹委会所有阿拉伯国家都尊重黎巴嫩的独立和现国界内的主权,这是这些国家的政府在黎巴嫩实行独立政策后都已经认可了的。黎巴嫩政府内阁宣布实行独立政策,1943年10月7日得到黎议会的一致支持。
第五:关于巴勒斯坦的特别决议
1、筹委会认为,巴勒斯坦是阿拉伯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阿拉伯人的权利受到侵犯,必定使阿拉伯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受到危害。
筹委会还认为英国关于停止犹太移民和保护阿拉伯领土实现巴勒斯坦独立的承诺,是阿拉伯人固有的权利,努力落实这些权利是向着希求的目标和恢复和平稳定的方向迈出的一步。
筹委会宣布支持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事业,努力实现他们的合法理想,维护他们的正当权利。
筹委会还声明说,欧洲一些独裁统治国家使犹太人遭受了许多灾难和痛苦,我们和其他人一样为此感到难过。但是不应将那些犹太人的问题和犹太复国主义者混淆起来。用迫害具有不同宗教、不同信仰的另一些人--巴勒斯坦人阿拉伯人的方法来解决欧洲犹太人的问题,没有比这更欺人,更不公正的了。
2、关于阿拉伯政府和人民为拯救巴勒斯坦的阿拉伯土地向“阿拉伯民族基金会”捐献的建议,移交给了经济和金融委员会,以便从各个方面研究这一问题,并将研究结果提交筹委会下次会议。
为了肯定上述内容,1936年伊历10月20日星期六(公历1944年10月7日)在亚历山大法鲁克一世大学校部签署了此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