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
会计科目
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是一个会计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于每季度,对井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如果由于经营环境变化(如油价大幅下跌)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油气资产以区块作为现金产出单元,按照区块计提减值准备,计算方法与固定资产相同。
井及相关设施计提折旧、折耗及摊销的基数应扣除已提取的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
企业发生井及相关设施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已提取的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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