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意识
阜新市提出的建设精神文明的社会精神
五种意识,是阜新市提出的建设精神文明的社会精神。
意义
一是增强热爱阜新的意识。通过开展以“家乡富裕我光荣,家乡贫穷我有责,我为家乡做贡献”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使全市人民更加关心支持阜新的发展。
二是增强知荣明耻的意识。通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使全市人民自觉做到知荣明耻,扬荣弃耻.
三是增强团结互助的意识。通过开展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市人民自觉做到团结友爱、尊老爱幼、关心他人、助人为乐。
四是增强乐善好施的意识。通过开展以“一人有难,八方支援”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市人民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扶危济困,扶贫助残,情系弱势群体。
五是增强理解宽容的意识。通过开展以“互尊互爱,互敬互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市人民进一步讲文明、懂礼让、会宽容。
目标
同时,还要大力开展“和谐从友爱开始,友爱从小事做起”、“让爱心感动阜新,让阜新充满爱心”、“有爱心的城市才是有希望的城市”、“伸出友爱之手,共建美好家园”等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友爱、和睦、亲情、和谐的价值观,共同营造建设“友爱阜新”的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3-24 17:26
目录
概述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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