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流
文化领域术语
五流,读音wǔ liú,汉语词语,意思是指唐代不得减赎的五种流刑的合称。
解释
古代指虞舜时以流放之法宽免五刑之罪的作法。
指唐代规定的不得减赎的五种流刑
加役流。旧为死刑,贞观六年(公元632年)改为加役流,居役三年(一般的流刑犯仅居一年)。
反逆缘坐流,即因坐反逆得流罪者。
子孙犯过失流,即因过失(耳目所不及、恩虑所不到)而造成祖父母、父母死亡者。
不孝流,即闻父丧但匿不举丧者,告祖父母、父母的从者,咒诅祖父母,父母及厌魅求爱媚者。
会赦犹流,造畜蛊毒及教令者处以绞刑,虽遇赦书仍与其家口处流刑三千里。又杀小功(同曾祖者)尊属、从父兄姊及谋反大逆者,虽遇赦,犹流二千里,故称。
出处
尚书·舜典》:“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孔传:“谓不忍加刑,则流放之,若四凶者。五刑之流,各有所居。”《史记·五帝本纪》:“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度。”
参考资料
五流.汉典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1-07-25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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