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欲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译文] (孟子说:)“世上人常说不孝的事有五件:四肢懒惰,(不事生产)不管父母的生活,一不孝;好下棋、饮酒,不管父母的生活,二不孝;贪恋钱财,偏袒妻子儿女,不管父母的生活,三不孝;放纵耳目的欲望,使父母受到耻辱,四不孝;逞勇力好打架,危害了父母,五不孝。”
唐玄宗 《孝经序》:“虽五孝之用则别,而百行之源不殊。” 邢昺 疏:“五孝者,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五等所行之孝也。”《
新唐书·礼乐志九》:“皇帝即座。三老乃论五孝六顺、典训大纲,格言宣於上,惠音被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