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文化馆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事业单位
五华县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现有馆舍五层,总面积2500平方米,干部职工20名,中级职称7名。初级职称13名,内设剧戏创作辅导组,音乐创作辅导组,舞蹈创作辅导组,美术摄影创作辅导组,群众文化辅导组,行政后勤组,“一条龙”业余剧团。
单位概况
五华县文化馆始建于1950年,总建筑面积2500多平方米,其中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021平方米,现有五层馆舍,演出舞台和500平方米的露天剧场。馆内设有群文活动室、舞蹈室、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厅、美术书法活动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群文业务部、音乐厅、文艺理论研究部、器乐培训室、民乐活动室等。有单位人员编制20人,工作人员20人(含被借调5人)
建馆以来,文化馆始终坚持文艺“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按照文化馆的文化宣传、艺术创作、群文辅导、搜集、整理等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群众文化辅导活动,业务干部经常深入乡镇、机关、学校等单位进行文艺辅导,推动了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家庭文化、少儿文化和老年文化的广泛深入发展。积极办好各类艺术培训班,每年培训学员达300人以上。
文化馆为贯彻落实《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向群众免费开放群文活动室、舞蹈室、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厅、美术书法活动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群文业务部、音乐厅、文艺理论研究部、器乐培训室、民乐活动室、演出舞台和露天剧场,为五华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的文化活动场所和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机构职能
职能范围: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宣传、教育、创作,辅导、培训人才,搜集、整理资料。
具体职能:(1)以文艺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2)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服务和社会艺术教育工作;(3)辅导培训基层文化人员和文化骨干;(4)组织开展文化活动;(5)组织创作生产和推广群众文艺作品及其它公共文化产品;(6)开展机关文化理论研究;(7)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8)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内设机构
戏剧创作辅导组:创作戏剧艺术精品,发挥戏剧的教育作用,净化社会风气,为群众提供艺术精神食粮,辅导群众业余作者戏剧创作,活跃创作氛围,提升其创作水平。
音乐创作辅导组:创作音乐精品,发挥音乐陶冶灵魂的作用,弘扬社会正气,辅导群众业余作者音乐创作,提升其创作水平。
舞蹈创作辅导组:辅导群众舞蹈表演参加各种文艺表演活动。
美术书法摄影创作辅导组:组织美术书法摄影创作活动,辅导群众业余作者创作,开展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
群众文化辅导组:负责全县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的文化辅导。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搜集、整理,项目保护申报,制订保护计划,组织传承活动。
行政后勤组:负责行政后勤工作。
领导分工
邓苑雄:党支部书记、馆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吴耀东:副馆长,负责摄影、美术、书法创作辅导
张夏琳:副馆长,负责行政工青妇计划生育综治工作
胡锦标:副馆长、非遗中心副主任,负责非遗普查、资料搜集整理、保护申报工作、安全生产、行政后勤工作
张东明:副馆长,负责戏剧、文学、音乐创作辅导,办公室工作
魏伟霞:副馆长,负责群文辅导、文艺活动、社区培训工作
单位荣誉
先后被广东省委宣传部、文化厅授予“全省文化馆文明单位”、“广东省文明文化馆”、“广东省文化艺术上山下乡先进集体”,2011年、2016年被中国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
2022年3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情况的通报》,五华县文化馆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
开放项目
拉丁舞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美术书法摄影培训、老年人歌唱活动、老年人交谊舞活动、老年人民族器乐合奏交流活动、电子阅览室、太极培训、器乐培训。
开放时间
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晚上:19:00至21:00。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文化街49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30 23:31
目录
概述
单位概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