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清文鉴》,中国清代官修的以清文鉴命名的辞书。满、藏、蒙、维吾尔、汉5种文字对译分类。约成书于清乾隆末年(1795)。原本6函36册,宣纸墨笔精写,未刊刻。1957年民族出版社照原书缩为16开本影印出版,共3册。前有目录,分函、卷、部、类、则。有天、地、君、谕旨、设官、政、礼、乐、大学、武功、人、僧道、奇异、医巫、技艺、居处、产业、火、布帛、衣饰、器皿、营造、船、车轿、食物、杂粮、杂果、草、树木、花、鸟雀、兽、牲畜、鳞甲、虫等共50部。每部又分类、则,各部多寡不等。
书籍介绍
满文、藏文、蒙古文、维吾尔文、汉文5种文字对照的分类词汇集。编撰者和成书年代不详。有人估计完成时间为1790年(乾隆五十五年)前后,刊成时间不早于1805年(嘉庆十年)。该书收词包括满、藏、蒙、回(察合台语是现今维吾尔语和乌兹别克语的原语,虽然口语上早在察合台汗国灭亡后就开始异别,但作为二语共同的书面语一直使用到1920年代。此外,中国历史上所谓的“回回语”另可泛指回鹘语、高昌语、波斯语、阿拉伯语等来自西域的言语。)、汉五种语言,是在《御制四体清文鉴》基础上增加维吾尔语而成。原书六函,36卷,2563页,分为正编(32卷)、补编(4卷)。按词义类别分为部(如“天部”)、类(如“天文类”),类下分则,共56部、318类、616则,共收词约18671条。每个词条有八栏,从上至下分别是满文、藏文、藏文的满文切音(转写)、藏语的满语对音(音译)、蒙古文、察合台文(即维吾尔文)、维吾尔语的满语对音(音译)、汉语。
《御制五体清文鉴》是以《御制增订清文鉴》为蓝本,在《御制四体清文鉴》满文、藏文、蒙古文、汉文对照词汇的基础上,加上维吾尔文而成,并增加和替换了少数词。词按意义分类。正编32卷,分36部、292类、556则,收词17052条;补编4卷,分26类、71则,收词1619条;共收词18671条。5种文字的次序是满文、藏文、蒙古文、维吾尔文、汉文。其中在藏文栏下附有两种满文注音,一种叫切音(用满文字母逐个转写藏文的字母),一种叫对音(用满文字母为该词标音)。在维吾尔文栏下,附有“对音”。因此5种文字共有8栏。1957年,民族出版社根据故宫博物院所存抄本分3册影印出版,题名《五体清文鉴》。1967年,日本出版了用拉丁字母转写的《五体清文鉴译解》。
现存版本
目前已知有三部,分别藏北京故宫博物院、雍和宫和伦敦大英博物馆,都是手抄本,无刊印本。1957年民族出版社把故宫本影印成三册本,共4596页,一般每页4个词条。1967年,日本学者将《鉴》整理并标注拉丁字母转写,出版一部《五体清文鉴译解》。1998年民族出版社《鉴》再版发行。总计有约18671个单词,共4973页。其中除满汉二文以外,有在单词词条旁边附注同义词的现象。例如蒙文词条加上这些同义词则总计约19503个单词。汉语部分约计有18145个单词,另有526个同上注文(“汉语同上”、“汉语亦同上”、“汉语同上连用”)。满文部分以满语北京方言为标准,记录当时的满语书面语,使用楷书人工纵排书写,词条末有标点符号(ˇ᠈),没有注音;汉文部分使用传统的繁体字字形,使用楷书人工纵排书写,词汇方面多有官话北京方言的特征,词条末无标点,没有注音;蒙文部分记录当时的蒙古语书面语,使用楷书人工纵排书写,词条末有标点符号(ˇ᠈),没有注音;藏文部分记录当时的藏语书面语,人工横排书写,乌金体字体(དབུ་མེད་),单行写不下的词语,按音节断音改行书写,词条末有标点符号(།);藏文原文下有满文切字,使用满文字母转写藏文字母,如此二者之间可以互相转写,使用小一号的满文文字大小书写,为了书写一些藏文的符合字母还特别创制了一些新的满文字母的书写形式(如ng的词头和后跟元音的词中形式);藏文的满文切字之下还有满文对音,因为藏文书面语与口语分歧较大,使用满文模糊地记录了当时拉萨前藏方言的藏语发音,也使用小一号的满文文字大小书写;回文部分记录的是当时维吾尔语的书面语言,察合台语,人工横排书写,波斯体字体(نستعلیق),单行写不下的词语,按音节断音改行书写,词条末无标点;回文原文下有满文对音,因为书面语察合台语与口语维吾尔语分歧较大,使用满文模糊地记录了当时新疆东部地区的维吾尔语发音,语音方面有疆东哈密、吐鲁番发音的特征,使用小一号的满文文字大小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