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补性是人际吸引的规则之一,具体指双方在交往时所产生的互相满足的心理状态。当交往双方的需要和满足途径正好成为互补关系时,双方会产生强烈的吸引力。如优柔寡断的人往往喜欢和果断的人在一起。
互补性是
社会心理学中人际关系理论中的一个专用语。指双方在交往过程中获得互相满足的心理状态。大体上说来它包括二个部分,即相互间的增强作用的满足和彼此心理特性相反者的心理互补作用。一般说来,人与人一旦开始交往,其所建立的人际关系能否得以持续或停止,有赖于彼此动机得到相对满足,即所谓的社会增强作用。
社会心理学家西保与凯利研究认为,双方相处,对双方都有助益,或彼此都有类似的态度时,两人的关系便有继续的可能。相反,如果一方增加了难以持续。两个人通过彼此间的互补作用所获的超过由此而来损失时,人际关系才能得以维持。另一方面,人际间的互补性还表现在彼此特性(包括人格)相反者,也互有吸引的现象,这是所谓心理品质的互补性。例如,喜欢主动支配他人者,与期待别人支配自己者,其心理动机有互相得以满足的趋向,这两种类型的人生活在一起,可以相得益彰,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这种情形,尤其在男女两性婚恋交往中成为多见。
美国心理学家克克霍夫(Kerckhoff)等人研究那些已经建立恋爱关系的大学生。研究证明,对于短期的恋爱关系来说,熟悉、外貌、价值观的相似,是形成人际吸引的主要因素;而对于长期恋爱关系来说,互补是发展密切关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熟悉能增加吸引的程度。此外如果其他条件大体相当,人们会喜欢与自己邻近的人。熟悉性和邻近性二者均与人们之间的交往频率有关。处于物理空间距离较近的人们,见面机会较多,容易熟悉,产生吸引力,彼此的心理空间就容易接近。常常见面也利于彼此了解,使得相互喜欢。
但交往频率与喜欢程度的关系呈倒
U型曲线,过低与过高的交往频率都不会使彼此喜欢的程度提高,中等交往频率时,彼此喜欢程度较高。
人们往往喜欢那些和自己相似的人。相似性主要包括:信念、价值观及人格特征的相似;兴趣、爱好等方面的相似;社会背景、地位的相似;年龄、经验的相似。实际的相似性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双方感知到的相似性。
容貌、体态、服饰、举止、风度等个人外在因素在人际情感中的作用也是很大的。尤其是在交往的初期,好的外貌容易给人一种良好的第一印象,人们往往会以貌取人。外貌美能产生光环效应,即人们倾向于认为外貌美的人也具有其他的优秀品质,虽然实际上未必如此。
才能一般会增加个体的吸引力。但如果这种才能对别人构成社会比较的压力,让人感受到自己的无能和失败,那么才能不会对吸引力有帮助。研究表明,有才能的人如果犯一些“小错误”,会增加他们的吸引力。
人格品质是影响吸引力的最稳定因素,也是个体吸引力最重要的因素之一。美国学者
安德森(N.Anderson,1968)研究了影响人际关系的人格品质。下表是主要研究结果。我们可以看出,排在序列最前面、喜爱程度最高的六个人格品质是:真诚、诚实、理解、忠诚、真实、可信,它们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同真诚有关;排在系列最后受喜爱水平最低的几个品质如说谎、 假装、不老实等也都与真诚有关。安德森认为,真诚受人欢迎,不真诚则令人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