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是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
资格证书,分为A、B、C三种。
(三)关于实施《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食药监市[2006]82号 )
1、与具有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经验的服务商合作(效率更快,系统更成熟),或者自行开发一套具备提供网上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时间周期较长),俗称“
网上商城”。
说明:整个流程中,需要准备大量的文档、软件系统必须按照评测要求进行设计开发,且现场验收需要具备相应的运营条件、人力组成、医药专员等,并且系统需要尽量进行IDC机房托管,购置相应的安全设备和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