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网络
不良信息的多元化趋势已经非常明显:除了已经被各大媒体曝光的各种情色类的视频、图片、文学等“
低俗内容”之外,网络不良信息中还存在着赌博、造假、诈骗等各类违反法律和违反道德的内容。
概述
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网上的不良信息还是以“知识型”信息为主,但是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上网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娱乐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时,不良信息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近几年,不良信息开始从单纯的“知识型”信息开始向“谋利型”转变,而且手段多样、形式复杂,其中不乏很多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不良信息。
产生原因
一、不良信息的赚钱魔力:互联网是“眼球”经济,在残酷的商业竞争中,不少网站经营者开始利用不良信息吸引网民的“眼球”,以达到赚钱的目的;
二、互联网信息的制造和访问缺乏监管:网民即是信息的阅读者也是制造者,但是面对不良信息,他们即成了受害人又成了违法人;
三、非民主力量的“别有用心”:一些反人类、反民主的力量也同样存在于互联网上,通过不断传播不良信息以达到个人目的。
不良信息类型
违反法律类
违反法律类信息是指违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明文严禁的信息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
互联网上的违反法律类信息涉及很多种类,大致包括淫秽、色情、暴力等低俗信息;赌博、犯罪等技能教唆信息;毒品、违禁药品、刀具枪械、监听器、假证件、发票等管制品买卖信息;虚假股票、信用卡、彩票等诈骗信息,以及网络销赃等多方面内容。最为突出的就是淫秽色情类低俗信息。
淫秽色情类信息是目前互联网上危害最大的违反法律信息,多以庸俗和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其内容包括表现人体性部位、性行为,具有污辱性的图片、音视频、动漫、文章等;也包括非法的性用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还包括色情交易、不正当交友等信息;以及走光、偷拍、露点等利用网络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的信息。
违反道德类
违反道德类信息是指违背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违背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与习惯以及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各类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等。法律是最低标准的道德,道德是最高标准的法律。虽然违反道德类信息仅违背一般的道德准则,会受到主流道德规范的谴责和约束。但是,违反道德类信息一旦“过头”,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影响,就很容易演变为“违反法律类”信息。
主要类型
一、以性保健、性文学、同性恋、交友俱乐部以及人体艺术等内容构成的成人类信息。
二、是与暴露隐私相关的信息。
三、容易引起社会争议,钻法律空子的“代孕”、“私人伴游”、“赴香港产子”等信息。
四、“代写论文”、“代发论文”等学术造假、学术腐败信息。
五、与风水、占卜相关的迷信类信息。
六、与黑客技术交流、强制视频软件下载等相关的披着高科技外衣的信息。
破坏信息安全类
破坏信息安全类信息是指含有病毒、
木马、后门的高风险类信息,对访问者电脑及数据构成安全威胁的信息。 2008年的病毒数量继续暴增,比2007年增长12倍以上。由于病毒的网络化,使得网页浏览成为病毒传播的最主要渠道,网页挂马占到病毒传播总量90%以上。而且,由于
应用软件漏洞、浏览器
插件漏洞等频发,仅依靠网民自身的安全意识,很难应对这类高风险信息。
主要特征
一、隐蔽:打开此类信息后不会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在浏览内容时,暗含在网页中的木马、病毒、插件等恶意程序已经进驻网民的电脑中了;
二、诱惑:此类信息往往很具有诱惑力,多以明星照片、成人信息、免费下载为诱饵,吸引网民点击进入;
三、短时:此类信息的存时间很短,因为发布者多数是攻击了合法网站,在其网页中加入恶意程序代码进行传播,一旦被发现就会很快被修复。
应对策略
遏制源头
遏制不良信息的源头,通过立法及执法手段严惩不良信息制造者,对发布不良信息的网民或是网站进行相应的经济制裁,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要让他们知道“疼”,感到“怕”,从重打击那些制造不良信息的不法份子。
监管传播
监管不良信息的传播,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制度,要求互联网从业者自律自查外;设立举报制度,发动网民的巨大力量进行监督和举报。
控制访问
控制对不良信息的访问,在网民能够接触到互联网的任何场所,例如公司、学校、酒店、网吧等地方加装网页过滤技术和产品,对不良信息进行封堵和过滤,使得访问者不能接触到不良信息。失去读者的不良信息也将失去生存的空间。
互联网内容过滤技术一定要灵活运用,不能一刀切。首先要根据文化背景、伦理道德、法律法规、应用领域、上网习惯等,进行全面采集、多级分类,然后根据内容访问者的不同需求,灵活的、有针对性的进行过滤。例如允许访问与色情相关案件、新闻类信息,但是不允许访问色情视频、图片、文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