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教育局
云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云浮市教育局于1994年9月28日设立(时称云浮市教育委员会,1997年1月20日后称云浮市教育局),正处级单位,是云浮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及“普高”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选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八)统一管理全市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成人高等中专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和自学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和招生、考试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含初次认定)、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教师评先表彰等工作。
(十)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一)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二)负责规划、指导、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十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成员
吴月德:市教育局局长
何文通: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分管办公室(语委办)、人事科,负责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内审科和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新兴县教育局、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
张育川: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分管基建计财科(助学中心)、德育科、教育督导室,负责学生资助、教育基金、创文、普法教育、应急处置和共青团、少先队、妇儿工委等工作,分管校安办。联系罗定市教育局、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市方正学校、市振兴教育基金会。
欧少志: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分管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教育系统“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和巩卫等工作。联系云安区教育局、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市实验幼儿园。
周 明: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刘树金: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委教育办秘书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分管教育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云城区教育局、云浮开放大学。
林炳生: 二级调研员。负责教育系统关工委、局机关工会工作,协助分管计划生育工作。联系郁南县教育局。
张天才: 四级调研员。分管市教师发展中心,协助张育川同志分管德育科。联系邓发纪念中学。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挂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和管理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以及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基建计财科。
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筹措和管理市级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收费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监督各地教育收费和县(市、区)教育财政拨款等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财务管理,开展教育内部审计;负责做好教育统计和开展教育统计执法检查;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发展校办产业;负责做好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等工作。
(三)基础教育科。
负责拟订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综合管理中小学校、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工作。
(四)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负责和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大中小学校及学生开展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青少年科技和学校第二课堂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环保、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五)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全市普通大中专、成人大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和职业中学的学校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学籍,负责毕业证书的验核;协调学校开展校际交流、教研和联合办学,组织大中专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统筹管理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社区教育,拟定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各级各类成人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和社会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及组织实施“燎原计划”以及“绿色证书”工作。
(六)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等工作;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师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含初次认定)、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评先表彰等工作。
(七)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普通高等中专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成人高等、中专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高等、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八)教育督导室(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拟订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两基”巩固提高、“规范化学校”建设、“示范性高中”建设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全市优质学校评估工作,参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评估、检查工作;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承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九)德育科。
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类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学校实施德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管理和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学校德育队伍、基地建设;负责学校安全教育、禁毒以及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的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学校德育理论的研究,负责学生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十)教研室
负责本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课程的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负责普通高中高考备考指导、检查工作;履行教学业务管理职能,发挥理论指导、实验研究、决策咨询的作用;根据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和教育分级管理的原则,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和推进实施课程改革;运用教育信息网络,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组织教学检查,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为学校、教师提供咨询服务;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为本级教育部门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十一)教学仪器站
负责规划、协调、配备、管理、咨询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各类功能室、图书馆建设工作;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协助拟定各级各类学校计算机的配备和电化教育硬件的装备方案;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各类功能教室的配备、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工作;负责拟定中小学实验教师及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及指导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教学仪器的订购、供应、管理、指导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科研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做好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和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指导工作。
(十二)教育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开发资源;规范校园网的建设;组建专家评审校园建设方案;校园网域名的审批、IP地址的分配、E-MAIL地址的申请;加快教育信息化的步伐和推动多媒体计算机网上教育应用的发展等重要任务。
地理位置
地址:河滨西路109号
参考资料
内设机构.云浮市人民政府.
云浮市教育局主要职责.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4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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