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反腐格局大调整、多数省份相继挂牌成立省级预防腐败局的背景下,2012年8月29日,云南省预防腐败局正式揭牌成立。这是云南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实现有效预防腐败工作目标的重大举措,标志着云南省预防腐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经中央编办批准,九届云南省委第六次常委会同意,云南省编委批复,决定成立云南省预防腐败局。2012年5月,省委任命了省预防腐败局领导班子成员。省预防腐败局在省监察厅加挂牌子,与省纪委监察厅合署办公。设局长1名,由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郭永东兼任。设副局长2名,其中,正厅级专职副局长1名。局内设综合处、监督检查处。
新成立的省预防腐败局主要负责全省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部门开展防治腐败工作;研究分析腐败高风险的领域和部位,探索建立反映腐败现状的指标体系;承担全省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对省有关改革措施进行廉政风险评估以及桥头堡建设和边疆民族发展中的预防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和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助推进政府服务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预防腐败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