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部门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是云南省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单位。
机构设置
厅机关各处(室)
1.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2. 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退役军人事务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3.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主要职责: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协调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
4. 规划财务处
主要职责: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等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5. 移交安置处
主要职责: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政策、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级和中央驻滇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
6. 就业创业处
主要职责: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7. 军休服务管理处
主要职责:拟订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政策、年度计划。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等工作。
8. 拥军优抚处
主要职责: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拟订拥军优属、抚恤优待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和伤亡抚恤等工作。承担云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 褒扬纪念处
主要职责: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实施军人公墓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承担省级国家机关负责的烈士评定和备案相关事宜,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指导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根据国家授权,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10. 机关党委(人事处)
主要职责: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以及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
各直属事业单位
1. 云南省荣军优抚医院
主要职责:负责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医疗、康复等服务工作;负责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临时治疗和康复工作;为评定残疾等级提供医疗鉴定服务。
2. 云南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提供服务,落实全省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3. 云南省军供站
主要职责:负责全省军供保障资源的规划建设;指导协调全省各军供站做好成建制过往部队途中饮宿保障,协调全省各军供站支援保障部队行动,保障过往部队途中食宿等工作。
4. 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为全省军队离退休老干部、伤残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医疗服务等。
5. 云南省退役军人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岗前适应性培训服务保障工作等。
机构领导
现任领导
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大敏:主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全面工作。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海:分管规划财务处、移交安置处、军休服务管理处、云南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永明:分管秘书处、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拥军优抚处、褒扬纪念处、云南省荣军优抚医院、云南省军供站、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贵聪: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就业创业处、机关党委(人事处)、云南省退役军人培训中心。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陈颉:主要参与厅重大问题集体决策。
历任领导
张胜震: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至2021.05)
直属单位
1. 云南省荣军优抚医院
2. 云南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3. 云南省军供站
4. 云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5. 云南省退役军人培训中心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委(人事处)被授予“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如安街56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2 01:10
目录
概述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