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耀西
原东莱银行济南分行经理
于耀西(1888—1935),山东省海阳人,实业家。1935年,于耀西病故于济南。
人物生平
于耀西(1888—1935),山东省海阳人,实业家。1918年,于耀西开设东莱银行济南分行,任经理,并加入济南商埠钱业公所。1921年冬,成为济南裕兴颜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并取得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位。次年5月,当选为济南商埠商会副会长。1924年5月,当选为济南商埠商会会长,接着被选为山东省商会联合会会长。当时,济南成丰面粉厂资金周转紧张,于耀西以东莱银行名义向该厂提供信贷200万元,遂取得该厂董事长之职。1925年5月,中国红十字会济南分会重新组建,选举于耀西为会长,马惠阶、魏子厚为副会长。
1925年5月30日,上海学生两千余人在租界抗议日本纱厂镇压工人罢工、打死工人顾正红,被英国巡捕逮捕100余人。下午万余群众聚集在英租界要求释放被捕学生,英国巡捕竟开枪射击,当场打死11人,造成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消息迅速传遍全国,各大中城市纷纷罢工罢课,声援上海人民的斗争。6月,济南商界30余团体2000多人集会于商埠公园,成立济南商界沪案后援会,推选于耀西、刘向忱、张子衡、马惠阶、苗星垣、朱蕴韬等为理事。会后派遣多人,分赴各市区游行讲演,同时致电北京政府,要求严重交涉以张公理而伸主权。
1926年5月,于耀西再次当选济南商埠商会会长。时张宗昌向济南银行、商会强行借款200万元,他对此持抵制态度。张宗昌下令逮捕他,他因事前得到消息,暂避青岛得免。1927年4月,接任济南东裕隆机器榨油厂经理,但榨油业经营一直亏赔。第二年春,他见生产卷烟有利可图,将榨油厂改为独自经营的东裕隆烟草公司,资本1万元,有大型卷烟机3部、工人180名,成为济南第一家机器卷烟工厂。当时济南卷烟业以手工生产为主,有手工卷烟作坊一百余家,自于耀西创建东裕隆烟草公司后,济南机器卷烟业开始有所发展,至1932年,铭昌、鲁安、成安、华通4家机器卷烟厂相继开设。
1928年5月,济南惨案发生后,济南城内总商会等民间团体倡议成立济南临时治安维持会。在日军监督下,济南临时治安维持会成立,设交际、总务、内务三处,行使外交、行政和司法等权利。何宗莲被推举任会长,于耀西、孟荫轩、刘向忱任副会长。18日,临时治安维持会令济南、商埠两商会出面,与日方会同组织“中日联席会议”。何宗莲在担任济南临时治安维持会会长期间,主持制定了该会章程,规定该会“以维持地方治安为宗旨”,以“赞同政府协同各团体维持地方秩序、市面安宁、中外人士生命财产”,“保卫领土,维持交通”,“营救难民及侨民出险”等为义务。依据章程的规定,临时治安维持会积极与日方交涉,要求其释放所拘捕的中国军民,归还掠去的中国物资,募集散放款项和粮食,救济日军侵略暴行造成的大批难民。6月中下旬,济南临时治安维持会与日军进行多次交涉,使得被拘捕的北伐军南方籍者918人和北方籍者100余人先后获得释放。7月15日,日本古董商与临淄县龙池地方的劣绅勾结,盗买六朝时期的古石佛两尊、成化碑一座及残碑一方,偷运至淄河车站,企图经胶济铁路运至青岛出境。济南临时治安维持会多次与日本驻济南领事交涉,予以阻止。在济南临时治安维持会的爱国活动中,于耀西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此期间,他曾以商会名义告知日本驻济南领事西田,新城兵工厂存有价值百余万元的军火,请其注意维护,勿加损伤。不几天,新城兵工厂所存军火即被日军销毁。于耀西向西田提出质问,遭日方下令逮捕,他被迫逃亡上海等地。
1929年3月,于耀西返回济南。4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由泰安迁到济南,下令逮捕“维持会”成员,于耀西被捕。事情发生后,东莱银行免除了于耀西济南分行经理职务。成丰面粉厂也趁机将东莱银行贷款转到济南泰丰银行,通过选举取消了于耀西的该厂董事长职务,迫使于退出了在该厂的全部投资。于被捕后,商埠商会曾组织部分商民游行,并至国民党省、市党部请愿,要求“释放于耀西,收回商会”,结果省、市党部拒绝接见。接着,在受国民党改组派影响的市党部指使下,济南商民协会、各工会、学联会、妇女协会等团体3万余人,赴国民党省、市党部及省、市政府请愿,要求严惩于耀西。省政府主席陈调元派代表接见请愿者,称于已被逮捕,应候法办。7月19日,济南商民协会等团体3万余人又赴省政府请愿,并举行游行,要求“打倒于耀西,烧毁商会账簿”,将有偏袒包庇于耀西行为的市公安局长徐朝桐撤职惩办等,并以“打倒资本家”的口号,号召组织工会和改组商会。省政府当即邀请国民党山东省党务整理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决定于耀西一案由党政两方组织特别审查会,取得证据后移送法庭,依法审理,并将徐朝桐停职查办。7月20日,山东国民党当权派与改组派之间的矛盾因于耀西一案激化。国民党山东省党务整理委员会会同济南市公安局,将国民党济南市党部、济南商埠商会及市党部所办《市民日报》查封,并令各民众团体暂行停止活动,市党部的时任执监委员一律撤职,听候改组。
1929年12月,国民党济南法院对“于耀西汉奸案”进行审判。于耀西不承认在财政上积极支持张宗昌,并说济南惨案期间曾掩护过两名国民党人。济南商界300多人也向当局请愿,要求释放于。年底,他被无罪释放。
于耀西出狱后,继续经营东裕隆烟草公司和裕兴颜料股份有限公司。1933年,东裕隆烟草公司生产的“大明湖”牌香烟颇有信誉,销量不断增加。此后,由于遭到大英烟草公司降价倾销的打击,公司因经营亏损而倒闭。
1935年,于耀西病故于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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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1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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