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永生,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山东
郯城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法学专业毕业。
人物履历
1987.09-1989.07 临沂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9.07-1991.01 中国银行山东省临沂支行外汇信贷科办事员、副科长
1991.01-1992.09 山东省丝绸进出口分公司临沂支公司机绣科副科长、科长
1992.09-1994.07 中国银行山东省石臼分行外贸信贷科科长
1994.07-1995.07 山东省临沂地区丝绸抽纱公司经理助理
1995.07-1996.05 光大山东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6.05-1997.11 山东省临沭县二轻工业联社主任
1997.11-1998.06 山东省临沭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1998.06-2001.01 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1.01-2003.06 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1999.08-2001.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06-2004.10 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4.10-2005.10 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县级侦察员兼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5.10-2006.12 山东省公安厅综合训练基地副主任(正处级)
2006.12-2008.05 山东省公安厅综合训练基地主任(2005.03-2008.0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法学专业学习)
2008.05-2010.07 山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所长、综合训练基地主任(期间:2009.05-2009.09,山东省中青年干部赴美国康涅狄格中央州立大学培训团学员)
2010.07-2013.01 山东省公安厅纪委副书记、副督察长、警务警察总队总队长
2013.01-2013.12 山东省潍坊市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12-2015.01 山东省潍坊市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5.01-2016.02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6.02-2020.06 山东省济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济宁行政学院院长
2020.06-2020.07 山东省济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济宁行政学院院长
2020.07-2021.03 山东省济宁市委副书记
2021.03-2021.04 山东省济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21.04-2024.11 山东省济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24.11-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
担任职务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工作分工
主持省交通运输厅全面工作,全面负责省交通运输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职务任免
2024年12月3日下午,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于永生请求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