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新凡
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于新凡,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湖南益阳人,1992年10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92年10月-1994年08月  益阳市益阳县羊午岭乡政府党政办干部
1994年08月-1998年01月  长沙市岳麓区(西区)咸嘉村管委会干部
1998年01月-2002年02月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村管委会副主任
2002年02月-2002年12月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咸嘉综合开发小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2年12月-2006年06月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咸嘉综合开发小区党工委书记
2006年06月-2009年01月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9年01月-2010年08月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0年08月-2012年08月  中共宁乡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常务)
2012年08月-2012年11月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副书记
2012年11月-2016年07月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6年07月-2020年08月  中共长沙芙蓉区委书记
2020年08月-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中共宁乡市委书记,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现任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长沙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工作分工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金融、证券、保险、政府融资、税务、统计、机关事务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电力、重点工程、产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国防科工、人民武装及国防动员、人防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援疆项目管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方面工作。负责所管单位及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优化办。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监委、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民进衡阳市委。
联系驻衡部队、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衡阳调查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衡阳供电公司、中央储备粮衡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衡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衡阳市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阳监管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在衡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在衡分公司。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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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