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会泳(1926—1977) ,山东人。1946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
上海音乐学院民乐系教师。1966年后,任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文化组成员、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国务院文化组成员。1973年在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74年任国务院文化组副组长。1975年任文化部部长。1976年10月粉碎“
四人帮”后被免去担任的一切职务立案审查。1977年8月自杀。
人物履历
于会泳,山东威海
海阳所镇西泓于家村人。出身贫苦农民家庭。
于会泳从小喜爱音乐。家里虽然穷,但父母仍然拿出家里的积蓄,让他念书。读到中学时,因家中贫困,辍学回家。回到家乡后,被当地聘为小学教师。在此期间,他读了不少宣传共产党主张的进步刊物。
1946年9月,他找到中共胶东地区党组织, 讲明了自己的身份和参加革命的决心,随即被安排到胶东文化协会文艺工作团工作。在文艺团几年里,学会了谱曲、编导及多种民族乐器的演奏,并整理出版了《胶东民歌集》。
1946年在胶东东海军分区独立团某连任文化干事,1948年在“前线剧团”任乐队伴奏员。
1949年8月,被选送到上海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专修班学习,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0年9月,因学习成绩优异留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音乐工作团任创作组组长。
1952年11月调任该校民族音乐研究室民乐系研究员兼教员。
在学院工作期间,经同事介绍,于会泳认识了学院音工团的年轻女演员任珂,逐渐产生了感情。1953年秋,于会泳和任珂结婚。
1956年9月任上海音乐学院民族音乐理论教研组组长,1962年9月任音乐理论系副主任。
1965年起,被借调到上海京剧院。“文化大革命”中因多次发表激进文章,受到江青等人赏识。
1969年4月,作为上海代表出席了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并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
1973年8月当选为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同时调国务院文化小组工作。
1975年1月被任命为文化部部长。
1976年10月被定为“江青反革命集团”成员而隔离审查。
1977年8月在隔离审查期间服毒自杀。
于会泳是粉碎“四人帮”后自杀的唯一一位部长级干部。他死后,1978年底,他的妻子任珂偕于会泳的母亲回上海居住。
1983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开除其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人物创作
在上海音乐学院音乐理论系期间,在专门研究民族音乐的同时,对民歌、曲艺、京剧、地方戏曲及西方古乐曲也一一涉猎,先后发表了《山东大鼓》《胶东民间歌曲选》《陕北榆林小曲》《单弦牌子曲分析》等音乐著作,创作了民族管弦乐合奏曲《闯将令》。撰写的《关于我国民间音乐调式的命名》和《关于辨别调式问题》的论文,提出调高沿用西洋音名命名,调式以传统的宫商角徵羽命名,并提出了“主宰音程关系”的新概念,引起音乐理论界的重视,被普遍采用。撰写的《民间曲调研究》《腔词关系研究》成为上海音乐学院本科和专修科的指定必修教材。先后发表了《女社员之歌》《幸福花开遍地香》《不唱山歌心不爽》《党的恩情长又长》《非洲在怒吼》等多首歌曲。
在上海京剧院时,以全部精力投入《海港》《智取威虎山》两个剧目的唱腔设计,把传统京剧唱腔同西洋乐紧密结合在一起,使设计的唱段既不离京剧正宗,又有新的开拓和突破。后又参加了《杜鹃山》《平原作战》《龙江颂》等京剧的音乐创作。
出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