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典
二十四典
亦称“诸典事”。官名合称。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六尚局所领二十四司的佐官。隋代为典言、典簿、典正、典闱;典籍、典乐、典宾、典赞;典玺、典衣、典饰、典仗;典膳、典酝、典药、典喜;典设、典舆、典苑、典灯;典制、典宝、典綵、典织。唐代沿置,无典正、典玺、典织,改为典记、典珍、典计。宋、金承袭唐制。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复置。永乐后,除留存尚服局四典外,职掌全部移交宦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18-06-04 14:24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