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梅健,作家,男,1962年生于江苏常州。历任苏州大学文学院副院长、台湾东吴大学专任客座教授、江苏省当代文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多次赴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韩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学术交流。现为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当代文学创作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在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和“前五四”文学研究方面颇多建树。出版有《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发生论》、《前工业文明与中国文学》、《通俗文学之王——包天笑》、《纯与俗:文学的对立与沟通》、《哀情巨子——徐枕亚》等著作十余种。其代表性论文《稿费制度的确立与职业作家的出现》、《中国新文学的理性原则与人文精神》等广为学界所关注。
如何来观照这些特殊的文学现象?并如何使自己的研究能够建立起与这一时期文学崭新的有机联系?一切偏重于文学本体研究的批评方法与体系,诸如精神分析方法、原型(神话)批评方法、形式主义、语义符号学、结构主义、诠释学,等等,都可能会偏执于一端而不能全面地作出评价。因为它需要回答的是一个“它是为何产生并如何生成”的问题,而不是对某一部作品或某一个文学流派进行的具体研究。这自然就需要一个涵盖面极广、并能真正体现与这一时期文学存在对应关系的分析视点与研究手段。在这里,率先在西方兴起的文艺社会学极具启迪意义。法国当代评论家埃斯卡皮认为:“一方面是文学的专业化,另一方面是文学的广为传播,两者在1800年前后达到了临界点。正是在这时,文学开始意识到了自己的社会尺度。”埃斯卡皮是在评价著名文艺社会学家斯达尔夫人时说这番话的。在1800年,斯达尔夫人出版了《从文学与社会制度的关系论文学》一书,首次尝试把文学与社会这两个概念结合起来做系统的研究,被誉为文学批评史上第一部专门论述文学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巨著。在十八世纪的欧洲,知识的专门化促使科学和技术活动逐渐脱离了严格意义上的文学,文学的范围缩小。然而同时,由于印刷术的改进,图书出版业的发展,文盲的逐渐减少,从前作为一小批文人贵族所垄断的特权的文学变成了人数众多的知识分子的文化选择。文学成为提高广大民众智力水准的手段。正是在这样大的社会背景下,将作家当做职业的人来研究,将文学作品当做传播方式来研究,将读者当做文化商品的消费者来研究——这种在人们传统的眼中
颇有渎圣之嫌的研究方法,不仅有了可能,而且成为一种必需的工作。继斯达尔夫人之后,特别是自法国哲学家孔德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创立实证社会学以来,文艺社会学的研究领域逐渐拓展深入。在不断完善着文艺
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同时,也相当准确地映现出了西方社会中形形色色的文学面目与文学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