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佛殿
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的文物保护单位
二佛殿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长乐中学内,建于清康熙年间,座北朝南,现存正殿、后殿、东厢房,为学生宿舍。
正殿,四级石砌阶梯,素面台基高1.25米、宽1.05米;面阔五开间21米、进深五间9米,抬梁穿斗混用梁架,单檐悬山式屋顶,小青瓦屋面。脊高7.5米,脊桁上有墨书题记“皇清康熙五十八年仲冬吉日”等字。明间草架侧样为14架椽屋前后乳栿札牵用6柱,次间草架侧样为14架椽屋前后乳栿札牵分心用7柱。后殿,距正殿4米,20级垂带踏道,素面台基高3.37米;面阔三开间13.6米,进深四间7.25米。脊高7米,脊桁上墨书题记存“康熙四十年 李 冬月初八 立 佛”等字。
东厢房,单檐悬山屋顶,穿斗式梁架。
二佛殿,现存建筑主体构架保存完好,保留了清代早期大木小式建筑特点。
2000年12月18日,高坪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四周滴水为界,外延10米已内为重点保护范围。10米——20米为一般保护范围。在重点保护范围内严禁新建构筑物或其它建筑设施,在一般保护范围内所有的建设工程必须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报城乡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方可动工。保护范围内严禁毁林、取土、葬坟、放牧、打鸟、及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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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1-0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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