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汉语常用字,读作yú、yǔ或 zhù,最早见于战国文字,其本义是使别人得到,即《
说文解字》所谓的“推予也”,由此引申出赞许、在等含义。
予,会意字,最早见于战国文字中(战国古陶里),尚未见于甲骨文中。在字形上,战国文字中的“予”字(图A)字形构造和含义不明,秦代小篆中的“予”字(图B)则是由两个三角相互交叠和下面一笔组成,整个字像伸出的肘腕,像两个人互相给与什么东西,表示“予”字和“与”字同义,都是“给与(使别人得到)”的意思。之后,汉代隶书中的“予”字(图C),两个三角形已开始讹变,由此发展成为楷书中的“予”字(图D)。
《唐韵》:余吕切,《集韵》、《韵会》:演女切,《正韵》:弋渚切,并音与,赐也。《诗·小雅》:君子来朝,何锡予之。《周礼·春官》:内史掌王八枋之灋,七曰予,八曰夺。通作“与”。
又《广韵》:弋诸切,《正韵》:羊诸切,并与“余”同,我也。郭忠恕《佩觿集》:予读若余。本无余音,后人读之也。颜师古《刊谬正俗》:曲礼,予一人。郑康成注:余予古今字。因郑此说,学者遂皆读予为余。《尔雅》:卬,吾,台,予,朕,身,甫,余,言,我也。此则予之与余,但义训我,非同字也。《说文》:予,相推予也。余,词之舒也。各有意义,本非古今字别也。历观诗赋,予无余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