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语体是在口语
语体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是口语语体的加工形式。书面语体一般比较舒展、严密,词汇量也较口语丰富。书面语体是以书面形式为基本形态,用于
正式的交际场合,既包括图书、报刊或其他书写形式,也包括经过加工、比较文雅、合乎标准语规范的书面转换形式或口头形式(如演讲、报告、官方会谈等可看作
口头语体的书面转换形式或者书面语体的口头转换形式)。
以程式化的书面语体为基本形态,用于事务性、立法性文件等。明确性、简要性、规格性是这种语体的基本要求。法律文件、政府公文、决议、契约、证书等固定的程式和套语、形成了这种语体的风格特征。在语言上的具体特点是:有大量的专用词语(承蒙、兹因、欣悉、遵照、如下、任免、审核、特此通报、予以查处、值此……之际等);多用陈述句和祈使句;很少使用比喻、比拟、夸张、双关、婉曲等渲染性的修辞格,有时选用对偶、反复、排比等;在篇章结构上有严格的规格要求。
又叫“知识性语体”、“理智语体”。是适应科学技术的需要而形成的。准确、严谨、简洁是这种语体的语言要求。其具体语言特点在于:大量运用专业术语以及图表、符号、简称,不断吸取外来词和国际通用词,多用结构严谨的陈述句、复句以及关联词语等。修辞上以消极手法为主,即用少渲染性的(如比喻、比拟、夸张、映衬等)修辞格。
所谓政论语体,指的是论述社会政治问题、政治事件、社会文化现象、社会道德等的评论性语体。宣传鼓动性、严密的逻辑性是它的主要特点。语言上的特点表现为:用词广泛、新词新语及时,多用陈述句、祈使句、复句。修辞上多用渲染性的辞格。呈现严谨、庄重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