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藏书,书院初为藏书之所。唐代中书门下省首建丽正修书院、集贤殿书院藏书并掌刊辑经籍。时亦有聚书待学的私人书院,清光绪《江西通志》卷八二:“东佳书院在东山林下,唐义门陈衮建,聚书千卷,以资学者。”宋元以后, 书院发达,藏书有逾万卷者,如宋浙江南国书院藏书三万余卷,四川鹤山书院则达十万卷,超过《崇文总目》所载之国家藏书总数。及至明清,藏书愈益普遍。
为书院推行以自学为主的教学方式提供必要条件。藏书之所,名称不一,有书楼、书库、书廨、尊经阁、崇文阁、御书楼、博文馆、藏书馆等。其书来源大致为政府颁赐、官民捐赠、自身购置或刊印等。并订有藏书条例、章程,规定图书征集、管理、借阅等事宜,设看书、司书、斋长、监院等职事人员专管并整理藏书目录。今传世者有廖廷相《广雅书院藏书目录》七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