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摇滚乐队配置:一名主唱,一名或一名以上伴唱,一名节奏吉他手,一名主音吉他手,一名
贝斯手,一名鼓手,一名
键盘手。
当然有人说标准配置可以没有键盘,这个不是固定的,有键盘的话,可以对节奏和旋律平衡的更好,摇滚乐也是音乐,只重视力度旋律不好的作品,流传不会太久。
即使两个十分相似的人在相同的环境里长大,也势必会产生不同的理念,多种不同的理念对乐队来讲,除极少数情况下是好事(可以丰富乐队风格),大多数情况下会使乐队不团结,音乐风格不稳定,甚至分裂乐队,所以,多数情况下,节奏吉他手兼主唱(唱歌好为前提)或主唱兼节奏吉他手(琴弹的好为前提),伴唱由其他乐手兼,这样,就产生了五人乐队,人数最少,而演绎风格最丰富(由于摇滚乐是西方电声乐队,具有其他乐器属于个案,既然研究标准乐队,那就暂不做考虑)。
主唱除音色好外,音域要广,这样可以使乐队的创作尽量少的受主唱嗓子的局限,伴唱一高一低,这样可以产生高中低三调和声。
节奏吉他手要求节奏稳定、有力、清澈,主音吉他手对即兴能力要求非常高,因为摇滚乐中常常要主音吉他SOLO。
贝斯手要求节奏稳定,而且要和鼓手有非常好的配合,能够引导音乐的走向。
鼓手要求节奏必须稳定,这种小型乐团没有指挥,那指挥往往靠的是鼓手的节奏。
键盘手在乐队中做背景和铺垫的作用最大(某些特殊的除外),某些情况下还要弹些小即兴,由于键盘在音色上变化较大,所以往往键盘手弹的都是双键盘。
如果拿一颗大树形容摇滚乐队,鼓是根基,声乐、键盘、吉他等旋律部分是茂盛的枝叶,而贝斯就是连接根于枝叶之间的茎,鼓打好基础,树往哪边长,就看茎的了。再用人体做个比方,鼓相当于人体的骨架,旋律乐器(人声也属于旋律部分)相当于皮肤和衣服,贝斯相当于肌肉,人是不是罗锅、瘸子,看骨架(鼓),人长的好看不好看,看皮肤和衣服(旋律部分),而这人丰满与否,是太胖还是太瘦,则看肌肉(贝斯)。
很多人都问为什么多数情况下是节奏吉他手兼任主唱,其实很简单,因为节奏吉他手大多数情况下演奏比较机械,任务最轻,容易分心来演唱,当然,我还是那句话,这都是多数情况下而已,不排除个案。
摇滚乐队,如果是刚组建的,在不能把握好节奏与旋律的配合时,先求节奏稳,稳了以后再考虑演奏技巧问题,旋律错了,不是特别明显,节奏错了,不懂音乐的都能听出来。乐队里最好有一名乐理好的,这样在将来创作和配器等问题上不会那么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