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乐山市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乐山市人民政府是四川省乐山市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是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市长负责制,每届任期五年。
内设机构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机关简介.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
机关简介.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5-02-28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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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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