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三种:受可以依三分法或五分法分别。当只纯粹依其感受来分析时,受有三种:苦、乐、不苦不乐。在这三分法里,乐受包括了‘身体的乐受’和‘心的乐受或悦受’两者;而苦受则包括了‘身体的苦受’和‘心的苦受或忧受’两者。
受亦可分析为五种:当受依‘根’(indriya)分析时,它则成为五种。这五种受称为根,因为在感
受目标方面,它们作为其相应法的主人或支配(indra)该些相应法。
在采用五分法时,三分法的乐受则分为乐受与悦受,前者是
身受,后者是心受;三分法的苦受则分为苦受与忧受,前者是身受,后者是心受;
不苦不乐受亦即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