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主管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重要工业产品安全及市场经济秩序的综合经济部门。现任局长为胡伟。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地区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枝木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枝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4、依法行使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各类商品的安全检查、质量监督和管理职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和无证查处工作;负责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的申报和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工作;承担辖区内酒类流通管理职责。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 急)处置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
5、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攻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6、负责本地区广告活动及产品商标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品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组织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7、负责管理本地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管理产品标准注册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强制性标准和重要标准的贯彻实施;负责本地区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本地区组织机构代码,负责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工作。
8、负责管理本地区计量工作。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法定、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公证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 监督检查本地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1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攻监督和技术监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负责旗内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依法实施中(蒙)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监督实施中(蒙) 药材生产质量管理、中药饮片炮制等规范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制度和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蒙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负责中蒙药材集贸市场和各类药品交易会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及特种药械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查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规范行攻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2、承担旗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13、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我局设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食品生产与经营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商标广告市场监督管理股;企业监督管理股;网络经营监督管理股;质量标准化计量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行政许可服务股);2个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5个派出机构(巴音宝力格市场监督管理一所;巴音宝力格市场监督管理二所;巴音宝力格市场监督管理三所;呼和温都尔市场监督管理所;潮格温都尔市场监督管理所);4个事业单位(乌拉特后旗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检验监督所;乌拉特后旗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乌拉特后旗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所;乌拉特后旗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
人员编制
乌拉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编制人数69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行政在职人员56人,事业在职人员28人,离岗17人,正式退休50人,提前退休5人,遗属7人,合计16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