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得勒支同盟被看作是
荷兰共和国成立的基础。而
西班牙国王直到1609年与荷兰签订12年休战协定的时候方才承认
荷兰共和国。
南部诸省在1579年宣布效忠信奉罗马天主教的
西班牙,并组成阿拉斯联盟(
荷兰语: Unie van Atrecht)于是荷兰省、
西兰省、
乌得勒支省的一部分以及
格罗宁根省这些信仰
新教的北方省份作出的反应就是在1月23日签订乌得勒支同盟条约。而这种南北对立的情况延续了超过一个世纪。
到了
2月4日,
根特也加入同盟行列。3月,
格德司的四分之三以及
弗里斯兰省的一些市镇也加入了。同年夏天,
阿默斯福特、伊佩尔、
安特卫普、
布雷达、
布鲁塞尔这些市镇加入乌得勒支同盟。利尔、
布鲁日和他们周围的区域则在1580年2月签署加入同盟。格罗宁根市在
弗里斯兰省总督George van Rennenberg的影响下,转移了阵营,签署了协议。随后,聚特芬加入,这样一来,整个格德司完全加入了乌得勒支同盟。
1580年4月,
上艾瑟尔省与
德伦特省加入。
同盟缔结之时,法兰德斯省全境与布拉班特公国半数的领土尚在西班牙军队占领之下,联合起来的诸省依旧承认西班牙的统治。但同盟的成立加速了其成员与统治者的决裂,最终于1581年联盟在《誓绝法案》(Act of Abjuration)[8] 中宣告脱离西班牙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