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茶卡羊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特产
乌兰茶卡羊,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青海高原毛肉兼用半细毛羊及半细毛羊改良羊的外貌特征因选配公羊而异。今茶卡地区改良历史较长,导入罗血后,半细毛羊及半细毛改良羊呈倾向罗姆尼-玛许亲本体态,身躯发育匀称,头短宽,额宽广,鼻平直,嘴短而粗,肩胛和前驱结合良好,胸深而广,筋骨开张良好,背平直,十字部宽平,臀股部丰满,肢偏短,蹄坚实,多呈淡黑色。肉质鲜嫩、口味纯正、肥而不腻、滑而爽口、口感地道纯正,具滋补功效。
营养价值
羊肉品质优,营养价值较高。水分≥65.0%,总蛋白22-28.0%(实际值为28%);总脂肪4.0-5.5%(实际值为6.0%);粗纤维≤0.15%(实际值为0.1%);胆固醇≤700毫克/千克;富含17种氨基酸,氨基酸总量19.01%。
产地环境
土壤地貌
乌兰境内的土壤主要是:高山寒漠土、高山草原土、高山草甸土、高山灌丛草甸土、灰褐土、风沙土、灰棕漠土、棕钙土、盐土及沼泽土等九种土壤类型。乌兰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形成波浪形狭长倾斜走向,四周环山,中间平坦,属山间盆地。平均海拔4000米以左右。最高海拔为哇洪山,海拔5031米,最底为素楞郭勒,海拔2725米,相对高差2306米,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变化十分显著,为典型的立体地形。
水文情况
乌兰县境内河流均为内陆水系,较大河流有5条,地表径流主要来源于山区降水和高山融雪、融冻水。境内地表水多年平均径流量2.09亿立方米,其中希赛盆地0.99亿立方米,茶卡盆地1.1亿立方米。河流矿化度为0.2-0.7克/升,pH值为7.5-8,地表水水质良,对人体有害物质均未超标。
气候情况
乌兰县地势高峻,气候干燥,冬季漫长,干燥寒冷,春季气温回升快,夏季短暂温凉,秋季气温逐渐变冷,全年降水量少,无霜期短,日照充足,太阳辐射强烈,昼夜温差雨热同季。
光照:乌兰县年平均日照2869-3113小时,年平均日照百分率为65%-70%,光照资源丰富,日照日期长,十分有利各种饲牧及草农作物的光和作用。
气温:年平均气温1.6℃-3.3℃,极端最高气温达30.7℃,极端最低气温-30.7℃,年降雨量182.4毫米。
历史渊源
1956年,乌兰县实行细毛种公羊进行绵羊改良,引进高加索美利奴细毛种公羊进行绵羊改良,向细毛羊方向发展。
1963年,乌兰县确定向毛肉兼用半细毛羊方向改良。
1971年,乌兰县从青海省湖东种羊场和安徽大柳种羊场引进英国和新西兰罗姆尼-玛许长毛型种羊进行配种。
1986年底,乌兰县绵羊改良地区均实现绵羊改良杂种化。
1987年7月,经青海省绵羊育种委员会鉴定验收,重点绵羊改良育种区巴音乡的绵羊,达到和超过育种指标,通过验收并被青海省人民政府命名为“青海高原毛肉兼用半细毛羊”,因该品种最早在茶卡地区改良育种,因此该地老百姓称其为“茶卡羊”。
1987年,农业部将乌兰县定为半细毛羊商品生产基地县。育成的罗茨新蒙型半细毛羊,适应该地高寒、干旱、缺氧的自然环境,耐粗放管理,能登山远牧,抓膘快,保膘好,有较强的抗病能力,遗传性能稳定。改革开放以来,青海高原毛肉兼用半细毛羊(茶卡羊)得到快速发展。
2004年,乌兰县组建了食品公司”,开展羊肉系列产品加工。已开发有“涮羊肉”、“羊珍”、“火锅羊肉”、“羊肉串”、“羊肉馅”等系列产品。
2005年,乌兰县绵羊注册“茶卡洋”牌商标。
生产情况
1959年,乌兰县绵羊存栏15.84万只。
2009年,乌兰县绵羊存栏25.23万只,茶卡地区有茶卡羊10万只,其中能繁母畜6万只。
2008年底,乌兰县山羊饲养量达到41.4万只。
产品荣誉
2013年4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乌兰茶卡羊”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乌兰茶卡羊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乌兰县茶卡镇及莫河畜牧场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98°54′00″-99°27′00″,北纬36°41′00″-36°50′00″。
质量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乌兰茶卡羊生长在乌兰县茶卡境内的原生态环境中,生长环境具有独特的气候、纯天然、无污染的优良天然草质。境内无工业污染,土壤、空气、水质均优,原生态环境良好。草原以山地草原类草场、高寒草原类草场、山地荒漠类草场、高寒荒漠类草场、山地草甸类草场、高寒草甸类草场、沼泽类草场等草场类型,植被多样且丰富,有禾本科、莎草科、豆科、藜科、菊科等众多天然牧草品种,主要优中等牧草有紫花针茅、早熟禾、垂穗披碱草、扇穗冰草、细叶苔、矮嵩草、贝氏嵩草、小嵩草、芨芨草、赖草、固沙草、盐瓜瓜、红沙、猪毛菜、碱逢、柽柳、梭梭等。为放养茶卡羊羊提供了丰富的饲草资源,农户所用的补饲草料、精料都是该地生产的秸秆、马铃薯和豆类籽实或粉碎料。全县境内环境、饮用水、大气土壤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5027-200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T/T391-2000)的要求,非常适合茶卡羊生产。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茶卡羊是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和人工选育而成的,生产中选择的羊符合以下特征和要求:体质坚实,头较长,着生刺毛,颈较细长,前驱发育较差,肩胛部稍高,背平或稍凹,斜尻,四肢高而健壮,蹄质坚实光滑,膝部和大腿着生刺毛,公羊有螺旋大角,母羊角较细小,部分无角。成年母羊体高比周岁母羊高4%,比断奶母羔高18.3%;比周岁母羊高8.1%,比断奶母羔高9.5%;胸围比周岁母羊高7.3%,比断奶母羔高19.5%。公羊成年羊体高比周岁公羊高10.5%,体长高10.4%。
(3)生产过程管理
饲养方式:采用半放牧半舍饲饲养方式,夏秋两季以放牧为主,食天然牧草,冬春两季白天放牧,晚上进行适当补饲。四季草场的放牧要求;选择放牧地应根据放牧对象、生产方式及生产水平综合思考。春节草场;放牧时出牧宜迟,归牧宜早,中午可不回圈,使羊只多吃些草以便羊只及早恢复体力,为以后放牧抓膘创造条件。为防羊只因“抢青”而引起的腹泻,由东草场进入春草场应逐渐过渡,等羊只消化器官适应后,再充分放牧青草。夏季草场;应到高山牧场放牧,尽量延长放牧时间,宜早出晚归,使羊群尽可能吃饱,中午可不回圈,但在最热的时候,可选择高燥凉爽的地方或在树荫下,让羊群卧憩。秋季草场;羊群宜晚出晚归,中午继续放牧,选择牧草丰盛的山腰和山脚地带放牧,尽量利用较远的目地,抓好秋膘,利于越冬。在农区或半农半牧区,羊群还可到收过庄稼的茬地放牧,对羊群营养有较大补益。冬季草场;应选择地势较低和山峦环抱的向阳平摊地区去放牧。冬季放牧不宜过远,以便遇到天气骤变时能很快返场,保证羊群的安全。冬季放牧的任务是保膘、保胎和安全生产。牧区冬季很长,草场不足,应节约用放牧地。应先远后近,先阴后阳,先高后低,先沟后平,玩出晚归,慢走漫游。由放牧转为补饲,不可骤变改变,以免引起便秘。羊群进入冬季草场前,最好进行整群,除老弱羊和营养太差的适当淘汰外,其余按营养状况组群放牧。
饲料选择:饲料搭配按照以青粗饲料为主,适当补充精料为辅的原则进行。饲料清洁卫生,无毒无害。精料根据各养殖户生产的粮食种类情况而定,主要用玉米、小麦等经粉碎后做为精料或直接用玉米、小麦喂养。豆科牧草在始花期到盛花期收割,禾本科牧草在抽穗期到花开期收割,干草的晒制方法采用田间自然晒干法或放于木制架上晒干法。为提高青干草的利用率,在饲喂前将草切成3厘米左右或打成草粉饲喂。
管理方式:种公羊全年保证供给较高的营养物质,并给予适当的运动,在配种旺季,混合精料1.2-1.4千克,苜蓿干草或野生干草2千克胡萝卜0.5-1.5千克,食盐15-20千克。分2-3次给草料,饮水3-4次,每日放牧运动时间约为6小时。后备种公羊与母羊分开饲养,便于补饲及管理。羔羊出生后,14天即可训练早吃草料,30天以内羔羊每天每只补饲精料50-100克,1-2月龄补饲精料150克,日喂2次。3-4月龄补饲精料200克,日喂2-3次。饲料种类应多样化,最好有豆饼、玉米、麸皮等3种以上混合,并可混入2%食盐和2.5%-3%的矿物质,另外补喂优质干草和多汁饲料。
育肥羊管理方式:
茶卡羊育肥方式有两种:一是放牧育肥,是利用天然草场、人工草场或秋茬地放牧,大羊包括淘汰的公、母种羊、两年未怀孕不能繁殖的空怀母羊,放在禾本科牧草较多的草场。羔羊主要指断奶后的非后备公羔羊,适宜在以豆科牧草为主的草场放牧。第一期放牧育肥安排在6月下旬到8月下旬,则第一个月全放牧。第二个月补加精料每只每日200千克,此后精料补加到400千克;第二期放牧育肥安排在9月上旬到10月底,则第一个月放牧的同时补加精料200-300千克。第二个月补加精料500克;二是舍饲育肥,是育肥都在冬春牧草枯萎时期,或在屠宰短期内进行,所用饲料除优良豆科、禾本科干草外,还有工业加工副产品如酒糟、油饼以及含淀粉高农副产品。
疫病防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羊只口蹄疫的防疫注射,根据地方疫病发生情况进行羊传染性胸膜肺炎和羊四联苗的免疫,所用疫苗全部来自省、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兽医管理条例》的标准使用兽药和疫苗。在县动物防疫监督站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各镇畜牧兽医员负责疫病防治等各项具体工作。
(4)茶卡羊屠宰、加工技术
茶卡羊的屠宰为人工操作,用尖刀在羊只枕寰关节处穿刺,切断脊椎神经,再割断颈动脉放血,然后剥皮,去头、蹄,取出内脏,羊肠去除内容物并洗净后和羊肉进行深加工或将羊肉剁成适度大小的坨坨,煮熟后即可食用,可不加任何调味品,撒少许盐,也可撒上适量盐、辣椒,花椒等,依个人口味而定。
(5)生产记录要求:乌兰县农牧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乌兰县那仁郭勒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茶卡羊生产各环节的技术培训与指导、信息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具体的现场指导、服务、监督及疫病防治工作由茶卡镇畜牧兽医站组织实施,重点监督饲料、兽药的使用,按规定和需要开展口蹄疫、羊痘、传染性胸膜肺炎的防疫,建立健全免疫(包括:疫苗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免疫时间等)、用药、无害化处理等养殖档案记录,以备查阅。
卫生指标执行NY5147-2002《无公害食品羊肉》标准规定。
(1)技术要求、检验方法、贮藏和运输:按照NY5147-2002《无公害食品羊肉》相关要求执行。
(2)标识和包装:标识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包装上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乌兰县茶卡羊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9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农业部第1925号公告.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9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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