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是由国家
教育部设立,目的在于深入落实课程方案和
课程标准,全面推进教学方式变革,着力解决
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探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有效实践模式,总结一批具有示范作用、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在全国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实验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30号)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共推荐63个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189所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期间,对入选实验区和实验校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正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与真实个人信息、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